各学院:
为及时总结项目驱动创新班建设成果,深入推进教学组织形式创新实践,不断深化“五位一体”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决定开展2020-2021学年项目驱动创新班的考核认定工作,并按相应的考核认定结果划拨第二批经费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范围
2020-2021学年立项,并按要求开设且已运行一个完整项目周期、取得较好成效的项目驱动创新班;已获校第二届优秀项目驱动创新班的直接认定为“优秀”,不参与本次认定。
二、申请认定所需材料
(一)认定材料
1.三明学院项目驱动创新班认定表(见附件1);
2.项目驱动创新班案例(要求及格式见附件2)。
(二)支撑材料
1.所申报项目驱动创新班的建设管理办法;
2.项目驱动创新班学生名单及课程成绩一览表(专业、年级、班级、学号等相关信息);
3.项目驱动创新班所开设课程/实践活动的大纲;
4.学生的学习成果(选择合适的形式展现);
5.能体现项目驱动创新班特点的其他材料。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
(一)纸质材料装订要求
自行选择合适的封面和格式(封面正面须含有以下字样:×××项目驱动创新班材料汇编),将认定材料和支撑材料合并成一册(认定材料在前,支撑材料在后)胶装,支撑材料需制作目录。
(二)材料报送要求
认定材料由创新班所在学院进行初审,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认定材料。请于2021年10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(一式1份)报送教务处教改科,电子版发送至龚兵丽电子邮箱:59814461@qq.com。
附件:
1.三明学院项目驱动创新班认定表
2.案例要求及格式模板(供参考)
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项目驱动创新班认定工作的通知.rar
教务处
2021年9月19日